7月9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与南通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处置房产价格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执行联动举措,提升法院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发挥价格部门存量房价格数据库作用,保障南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顺利进行。
意见要求,南通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依托存量房价格数据库建立法院执行房产询价平台,为南通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处置房产提供价格数据查询,同时该中心承担房产询价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法院执行局对执行人员使用询价平台进行业务培训。房产询价服务不向法院收取费用,有关平台建设、数据维护等费用列入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工作经费。法院对涉执房产的处置,应优先选用平台询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法院执行人员须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后方可上线操作。房产询价系统仅用于执行财产处置用途,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平台查询与案件无关的价格信息,不得将查询信息用于执行案件以外的事项,如有违反,以违纪论处。
意见还要求,南通中院执行局负责全市法院应用询价平台的组织、协调、管理,定期反馈平台数据使用情况及处置房产成交价格等信息。全市各执行法院通过询价平台查询的价格作为涉执房产拍卖的参考依据,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视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异议,由人民法院按照执行异议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