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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通法院攻坚克难推进船舶海工破产审判纪实

 
2018-07-06 10:4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阅读: 次  打印

有一种勇气叫劈波斩浪,有一种趋向叫行稳致远,有一种担当叫自承其重。

2012年以来,南通两级法院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化解破产审判工作中的诸多难题,受理破产案件296件,促成8家企业重整焕发生机,百余家“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退出市场,核查债权金额366.02多亿元,核查金融债权107.48亿元,清理债务80.03亿元。尤其在船舶海工破产审判工作中,更是积极创新,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江苏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了其经验做法。

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说:“南通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攻坚克难,主动作为,超前服务,为推进和保障供给侧改革,推动南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方合力破难题

南通地处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海黄金海岸交汇处,拥有长江岸线166公里,海岸线203公里,码头227座,船舶和海工制造及配套企业最多的时候超过400家,造船总量一度达到全国的10%以上,海工装备则占比25%以上。

近几年,由于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一批船舶海工企业面临破产倒闭,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认为:“这类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不仅关系企业个体生存发展,更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涉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法院必须有所作为,打赢这场攻坚战。”

为此,南通两级法院经过研究,在审判工作上形成“三个转变”的思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变单兵作战为多方联动,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政府负责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管理人负责清算事务、企业负责生产经营……各部门职责任务得以明确。加强调研,变闭门思策为集思广益。两级法院针对案件审判上难点,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法院和省院对破产案件的审判要求,深入企业和政府工作部门调查研究,了解经营困难企业的现状,通盘考虑法理、政策、企业与群众的诉求,综合把握裁量尺度。主动出击,变等案上门为提前介入。启东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后,专门成立了破产审判改革领导小组和诉讼程序领导小组,主动协调相关案件。两级法院改变被动司法的理念,凡当地政府和企业有要求,法院都主动上门提供相关法律指导。智慧审判创新路

为了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南通两级法院建立了完善的破产审判机制,实现专业化精准化办案,同时积极开拓创新,“破前引导,立前有为”“破立统一,以破引资”“多方联动,破中有产”等新机制,成功拯救危困企业,化解债务危机,书写了多个凤凰涅槃的“神话”。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曾是世界中小型液化气船市场“领头羊”,却未能躲过那全球范围内的低潮,企业财务与经营陷入困境,公司近7000位员工亟待安置,价值30多亿元的项目尚未完工。20166月,太平洋海工公司危机爆发。

鉴于本案影响范围广、牵涉利益大,启东法院在案件受理前即提请政府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破产相关事宜,一体解决工作指导、职工安置、维护稳定以及招商引资等问题,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为继续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启东法院于201685日裁定受理太平洋海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一方面要求管理人加快清算速度,尽快厘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一方面全力支持企业“保订单、保资金、保团队、保生产”,通过继续履行合同、转让待履行合同等方式,确保太平洋海工公司持续经营,有效维持企业在工信部船舶海工行业优势资质,最终吸引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一批上下游企业得以挽救。

外商谈判现场、银行柜台前、欠薪协调会上,处处可见破产法官忙碌的身影。法官们的付出没有白费,进入重整程序后专业偿债分析机构出具的《测算报告》显示,正是由于将原来众多的“半拉子”工程变废为宝,使太平洋海工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受理破产时不到8%,增加到12.87%,由此赢得了债权人的高度认可。同时,太平洋海工的涉外合同得以按约履行,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不但没扫地,反而订单连连,行情看涨。当月,太平洋海工公司即与外商签订10多亿元的海工订单。同年1219日,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太平洋海工这艘海工“巨舰”经过短暂的“疗养”后,已重新开足马力全速驶向蓝海。

行稳致远促发展

破解难题需要勇气,服务发展更要深入。几年来,南通两级法院的船舶海工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有力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2012年,南通的船舶海工产值1483亿元,2017年达到了2056亿元,更可喜的是科技含量得到了质的提升。现在,南通船舶海工企业产品声名远扬,更有“大国重器”在此诞生。

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南通法院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明德重工有职工2200多人,还有数十个外包劳务队,企业欠薪上亿元。在该企业破产重整转清算案中,通州区法院副院长施为民带队走进明德重工,为职工答疑解惑,做好法律释明,同时与政府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协商制定职工安置分流总体方案。通州区人社部门二十余天现场办理,顺利实现2200多名职工分流。

有力推进了经济转型升级。为积极回应船舶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加速船舶建造“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20163月以来,南通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题司法调研活动。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数据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研究船舶建造“僵尸企业”清理处置以及造船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各类疑难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船舶破产审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循序渐进完善破产制度功能,规范船舶建造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引导资源优化再生、提升船舶经济的整体经营效益。今年6月,南通中院向社会公布了《南通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22017)》,为南通破产审判提供了工作指引,也为南通众多企业提供了规避经营风险的样本。启东法院院长潘建到船舶海工企业实地座谈了解,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指导。

据统计,五年来,仅启东法院在成功淘汰“僵尸企业”的同时,就引进优质企业16家,累计引入投资60多亿元,长江沿线启东段原有40多家造船及配套企业,现仅剩14家,其中被淘汰主要为产能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效地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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