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权限管理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草拟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权限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