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当事人应向法院交纳以下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财产类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收费标准 |
争议标的额(A) |
受理费计算公式(B) |
应收费金额 |
A≤1万元 |
B=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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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A≤10万元 |
B=A×2.5%-200元 |
10万元收2300元 |
10万元<A≤20万元 |
B=A×2%+300元 |
20万元收4300元 |
20万元<A≤50万元 |
B=A×1.5%+1300元 |
50万元收8800元 |
50万元<A≤100万元 |
B=A×1%+3800元 |
100万元收13800元 |
100万元<A≤200万元 |
B=A×0.9%+4800元 |
200万元收22800元 |
200万元<A≤500万元 |
B=A×0.8%+6800元 |
500万元收46800元 |
500万元<A≤1000万元 |
B=A×0.7%+11800元 |
1000万元收81800元 |
1000万元<A≤2000万元 |
B=A×0.6%+21800元 |
2000万元收141800元 |
A>2000万元 |
B=A×0.5%+4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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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财产类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非 受
财 理
产 费
案 标
件 准 |
离婚案件:24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即:A≤20万元,B=180元;A>20万元,B=A×0.5%-820元)。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案件:3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另收费(即:A≤5万元,B=300元);超过5万元-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即:5万元<A≤10万元,B= A×1%-200元;A≥10万元,B=A×0.5%+300元)。 |
其他非财产案件:8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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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800元/件;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
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 |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件;其他行政案件50元/件。 |
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8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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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执行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执
行
案
件
收
费
标
准 |
申请执行金额(A) |
执行受理费(B) |
A≤1万元 |
B=50元 |
1万元<A≤50万元 |
B= A×1.5%-100元 |
50万元<A≤500万元 |
B= A×1%+2400元 |
500万元<A≤1000万元 |
B= A×0.5%+27400元 |
A>1000万元 |
B=A×0.1%+67400元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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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保全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保全
收费
标准 |
申请保全金额(A) |
保全费(B) |
A≤1000元 |
B=30元 |
1000元<A≤10万元 |
B= A×1%+20元 |
A>10万元 |
B=A×0.5%+520元(最高收5000元) |
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1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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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申请费如何交纳?
申请费收费标准 |
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收费标准均详见《执行案件收费标准》。(不预收) |
申请保全措施的:收费标准详见《保全收费标准》。 |
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申请公示催告:100元/件。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400元/件。 |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预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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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哪些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1)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案件、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案件、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上诉至本院的劳动争议案件;
(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5)行政赔偿案件。